关于联合十一号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
拟展期的投资者知悉函
尊敬的投资者/基金份额持有人:
我司发起设立的联合十一号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产品,该基金通过委托贷款方式投向青岛天逸海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逸海湾公司),用于天逸海湾二期项目的开发建设/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用途。基金分三期发行,总规模30000万元整,其中一期于2017年10月27日成立,规模10000万元;二期于2017年11月23日成立,规模8000万元;三期于2017年12月12日成立,规模12000万元,总期限不超过36个月,各期期限为不超过24个月。该基金下设担保措施:(1)由天逸海湾控股股东鲁信置业为该笔融资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以鲁信置业持有的潍坊农村商业银行的110,241,969股股票及其派生权益提供股票质押担保(占潍坊农商行总股数的4.12%),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潍坊农商行股东权益合计为4,327,870,598.67,股本为2,846,524,328.00,每股净资产约为1.52元/股,股权价值约为1.68亿元;(3)天逸海湾将鲁信置业名下位于青岛崂山区同安路859-1号的商业网点房,建筑面积4359.86平方米,总价18287.87万元作为抵押。本基金已于2017年12月5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事宜,备案编码为:SY1605。
现天逸海湾公司按照天逸海湾二期项目开发进度于2019年7月16日提出联合十一号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展期申请,展期期限为各期不超过24个月。我司作为该基金的管理人,为确保该基金的安全性,要求天逸海湾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鲁信置业有限公司继续为展期后的委托贷款合同项下主债权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鲁信置业以其持有的潍坊农村商业银行的110,241,969股股票及其派生权益继续为展期后的委托贷款合同项下主债权提供股票质押担保。由鲁信置业以其持有的位于青岛崂山区同安路859-1号的商业网点房【建筑面积4359.86平方米,总价18287.87万元】继续为展期后的委托贷款合同项下主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天逸海湾公司及鲁信置业进一步承诺,本基金展期期限到期前,不得对上述质押及抵押擅自解押,也不得以上述质押物及抵押物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将质押物及抵押物进行处分。本基金展期前本基金项下各第i期基金份额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不超过7.3%/年(含税)【认购金额为100万(含)-5000万(不含)】及不超过7.7%/年(含税)【认购金额5000万以上(含)】;基金展期后,本基金项下各第i期基金份额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不超过8.2%/年(税后)。
上述事项特告知投资者知悉,若有问题请于15个工作日内与我司联系。
鲁滇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