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十二号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提前还款的投资者知悉函
我司发起设立联合十二号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总规模2亿元,分三期发行。第一期于2018年5月30日成立,规模11399万元,第二期于2018年7月30日成立,规模6836万元,第三期于2018年8月22日成立,规模为1765万元。单笔期限不超过2年,总期限不超过3年。基金用于受让青岛半岛都市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半岛置业”开发的大众报业文化创意园区一期A地块、B地块项目收益权。保证措施为:1、半岛置业股东山东鲁信置业有限公司、青岛天逸海湾置业有限公司为该笔投资提供无限连带保证责任;2、山东鲁信置业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半岛置业49%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3、与半岛置业签署《投资协议》,锁定其名下C地块在现有抵押权解除后,不能再对外进行抵押担保,在联合十二号基金存续期内,该地块为偿还基金本息作为保证。
因联合十二号基金项下抵押物价值发生变化,我司作为该基金的管理人,为保证投资者的利益,要求半岛置业于2019年3月29日提前归还该基金项下全部本金20000万元及相应利息。我司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该基金的本金及收益分配。
上述事项特告知贵司知悉,若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与我司联系。
鲁滇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2日